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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,教育部颁发了《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》,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确定了一定数量的职业学校开始学分制试点工作。2004年8月,教育部又颁发了《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》,学分制将逐步在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开。
学分制特点
1.分层教学 因材施教
学校正视学生知识基础的欠缺和学习倾向的差异,对基础不同的学生实行分别组班和分别教学,划分和制定了A、B两种教学要求和考核标准。不同的班级有着不同的、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。课程实施中,基础较好的班级可以缩短教学时数、充实教学内容,基础较弱的班级可以延长教学时数、降低教学难度、适当补习初中课程,定期进行信息收集和反馈,进行动态管理,调整班级、调整学生心态、调整教学方法和进度。
通过认真细致的分层教学,满足了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需要,解决了过去潜力足学生“吃不饱”和基础差学生“吃不了”的难题,使学生都能在职业学校找到适合自己的教育,得到充分的提高和发展。
试行学分制,特别是进行分层教学后,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更加符合学生的实际,学生获得了久违了的成功喜悦,进一步强化了学习的信心,学习积极性逐步向其他课程的学习迁移,有效地提高了整体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。
2.改革学籍管理办法 实行弹性学制
弹性学制是实施分层教学的重要内容。由于学生学习基础和能力的差异,学生学习进度有快有慢;由于市场变化和企业用人需求的急缓,部分学生需要提前就业和创业。学分制克服了过去学年制的不足,满足了学生这些合理要求。
学校学历教育基本学制为三年或四年。实行学分制后,学生根据自身情况,可提前毕业,也可推迟毕业。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一年,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三年。
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,在学习过程中申请参加就业和有利社会安定的创业,实行工学交替,分阶段完成学业。申请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共同提出,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,并经有关部门公证。工学交替期间学生由家长(或指定监护人)负责管理。社会创业和就业活动结束后,由学生个人及家长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,可继续学业。
3.课程改革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前提
实行学年制向学分制的转变,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对现有的职教课程实施全面改革。一是对现有的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必要的整合,体现综合化、层次化、模块化的要求;二是开设一定数量的选修课,允许学生部分自主选择课程、选择专业。由此看来,改革课程体系是实施学分制的核心。
学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限选课和任选课,两者按一定的比例分配。在试点期间,限选课和任选课课程的比例适当低些,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,逐步增加限选课和任选课的比例。
必修课体现专业学习的基本要求,限选课体现专门化方向,任选课体现爱好与特长的培养。新的课程体系结构既保证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培养规格,又为学生成长、成才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;既能快速地适应劳动和就业市场的需求变化,又充分发挥和挖掘了学生的兴趣特长。
实行学分制教学的效果
1.构建起职业教育与各类教育沟通衔接的平台
试行学分制打破了原先存在于职业教育与各类教育之间的壁垒,使其相互沟通、衔接成为可能。一是加强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沟通,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的学生可以相互转学,相互承认相近课程的已修学分,补修完其他应修学分,即可获得毕业资格。二是加强了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沟通,学生就业后修得的学分可以与就业前修得的学分进行累积,达到规定要求,即可获得毕业资格,这为学生提前就业、创业解除了后顾之忧。三是加强了学校教育与社会培训考核的沟通,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社会培训和考核,获取技能等级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自考课程合格证书、英语、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证书,可以用获得的学分与学校教育的学分累积,获得毕业资格。试行学分制还淡化了不同类型职业学校之间的界限,建立起校际之间资源共享、专业共建的平台,学生可以跨校选课、教师可以跨校兼课,使学生获得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。
2.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基本保证
教育部提出的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:“以服务为宗旨,以就业为导向,走产学研相结合的改革发展之路,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。”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观,在办学方向、办学模式、办学机制和政策措施上坚持以就业为导向,需要教育制度的保证。这个制度就是以学分制为重点的弹性学习制度。在这种制度下,学生具有更多的学习自由,能够自主地选择专业、自主地选择课程、自主地选择学习方式,从而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。
。 上海市贸易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(学分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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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上海市贸易学校全面推进学分制工作的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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